昨日,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公布2016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4%,为近3年来的新高。
目前CPI统计中包括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认为,在八大类中,食品是推动CPI上涨的首要因素,其中鲜菜上涨了21%,为7年来的最高。涨幅主要归因于天气与灾害因素。环比看,去年2月份受春节影响涨幅最高,当年3月份倒春寒,7月份洪灾,10月后天气变冷鲜菜价格走高。数据显示,进入去年四季度,鲜菜同比各月涨幅都超过20%。
居住价格上涨是推动CPI上行的第二推手,其中住房装潢材料和维修费用涨幅较大,前者同比涨4.6%,后者达到10.7%。
较食品和居住成本相比,我市交通类和家电用品价格在过去一年中普遍下降。包括小汽车、机票、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均不同程度降价销售。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表示,我市CPI价格目前有三个特点,一是服务消费收费价格涨幅高于CPI及消费品价格涨幅,体现出人工成本的上升。二是食品类价格涨幅高于非食品的差距不断拉大。三是CPI涨幅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位次有所上升。横向比较看,武汉CPI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涨幅居第11位;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居第7位;在6个中部城市中居第2位。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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