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他人名下车辆的流程简化了
针对近日网上关于“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有变化,9月1日前要抓紧处理”的说法,公安交警部门昨日回应称,该说法系谣言,大家切勿信谣传谣,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注意 并非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都可在线处理
【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产品建议与投诉请联系:jianyi@chinaso.com短信验证备案时,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中输入备案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将短信验证码发送到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上;驾驶人输入短信验证码并验证通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正式生效,审核结果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短信告知驾驶人。审核未通过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短信告知驾驶人未通过的原因。
备案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实时在线查询本人名下机动车辆被他人备案的情况,并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名下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有交通违法的应当及时按规定接受处理。
核心提示:针对近日网上关于“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有变化,9月1日前要抓紧处理”的说法,公安交警部门昨日回应称,该说法系谣言,大家切勿信谣传谣,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此次平台的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
#p#分页标题#e#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提醒 切勿信谣传谣 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名下小型机动车的,取消了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名下小型汽车。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扫码备案时,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机动车二维码,驾驶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机动车二维码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系统升级 更多方便 可备案车辆的范围扩大了
8月7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车管所民警在邓村乡为群众办理摩托车行驶证表单登记业务。新华社发(张国荣 摄)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交通违法处理流程,优化公安部和各地自建自助处理平台功能,督促民警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处理“黄牛”。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并非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在线处理。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交警部门提醒,此次优化完善互联网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以及当前部分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设备,对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存在任何影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需事先备案。网上关于“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有变化,9月1日前要抓紧处理”的说法系谣言,大家切勿信谣传谣,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广大驾驶人可以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以及各地自建自助处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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